关于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,综合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,主要包含以下要点:
一、适用范围与法律依据
适用项目 适用于直接从江河、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设项目。
法律依据
依据《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》《水利产业政策》等法规制定,是项目获得取水许可证的必备条件。
二、管理职责与程序
主管部门
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。
编制要求
业主单位需编制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》,内容涵盖项目概况、取水水源与用水合理性、环境影响分析等。
提交时机
需在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或正式申请时提交。
审查流程
由具备审查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审查,并提出审查意见。
三、核心内容要求
取水水源论证
- 依据实测水文资料分析取水可靠程度、可供水量及水质。
- 区分地表水与地下水,评估不同水源的适用性。
用水合理性分析
- 验证项目用水需求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匹配性,避免浪费。
环境影响评估
- 分析退(排)水对水环境及下游用水户的影响,提出防范措施。
权益影响说明
- 评估项目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潜在影响,确保公平性。
四、法律责任与违规处罚
未进行水资源论证将无法取得取水许可证,导致项目无法开工。
非法取水将面临2-10万元罚款、按非法开采量1-5倍罚款,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分类管理
按行业划分: 针对特定行业制定专项论证标准。 按区域划分
以上内容综合了《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》及水资源论证的核心要求,确保建设项目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协调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