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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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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,综合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,主要包含以下要点:

一、适用范围与法律依据

适用项目

适用于直接从江河、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设项目。

法律依据

依据《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》《水利产业政策》等法规制定,是项目获得取水许可证的必备条件。

二、管理职责与程序

主管部门

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。

编制要求

业主单位需编制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》,内容涵盖项目概况、取水水源与用水合理性、环境影响分析等。

提交时机

需在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或正式申请时提交。

审查流程

由具备审查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审查,并提出审查意见。

三、核心内容要求

取水水源论证

- 依据实测水文资料分析取水可靠程度、可供水量及水质。

- 区分地表水与地下水,评估不同水源的适用性。

用水合理性分析

- 验证项目用水需求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匹配性,避免浪费。

环境影响评估

- 分析退(排)水对水环境及下游用水户的影响,提出防范措施。

权益影响说明

- 评估项目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潜在影响,确保公平性。

四、法律责任与违规处罚

未进行水资源论证将无法取得取水许可证,导致项目无法开工。

非法取水将面临2-10万元罚款、按非法开采量1-5倍罚款,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。

五、分类管理

按行业划分:

针对特定行业制定专项论证标准。

按区域划分:适用于流域或区域整体水资源规划管理。

以上内容综合了《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》及水资源论证的核心要求,确保建设项目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协调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