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态护林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森林防火工作
侦查员:严格值班值守,巡山护林,发现火情及时制止并报告。
宣传员:随时随地宣传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,严格执行禁止一切违规用火行为。
战斗员:在发现焚烧现象时及时制止,确保防火工作有序开展。
资源保护
对管护区内的森林、湿地、沙化土地等资源进行日常巡护,制止破坏资源的行为,如乱砍滥伐林木、乱捕滥猎野生动物、乱采滥挖野生植物、滥垦滥牧等,并及时报告。
保护管护设施,如宣传牌、标志牌、界桩、界碑、围栏等。
法律法规宣传
宣传林业和草原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提高当地群众的森林保护意识。
巡查与记录
定期巡护责任区山林,做好巡山日记簿,记录林业生产、护林等各方面的情况。
熟悉和掌握分管山场情况,每月对巡山护林、失盗木竹情况进行自查登记。
应急处理
发现火情及破坏森林资源行为,第一时间赶往现场,了解情况,及时组织处置并立即报告。
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、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及森林病虫害灾情。
其他工作
协助林业站开展森林资源监测管理,包括营造林调查规划设计、林木采伐管理、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。
协助村委会组织护林责任区造林、抚育、封山育林等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。
负责管护劳务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的工作。
防火宣传与公约制定
协助乡政府、林管站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森林防火宣传,制订防火公约,做好宣传工作,管理本责任区及周边野外用火,督促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。
通过以上职责,生态护林员在保护森林资源、预防森林火灾、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,确保森林生态系统的安全和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