执行行为异议申请书是一种法律文件,用于向法院提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。异议人可以是案外人或利害关系人,他们可能对执行行为有特定的法律利益或权利,认为执行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。
异议申请书的基本内容
基本信息
异议人(案外人或利害关系人)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民族、住所和联系方式。
申请执行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民族、住所和联系方式。
被执行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民族、住所和联系方式。
异议请求事项
明确列出异议人希望法院采取的行动,如停止、撤销、纠正或中止执行行为,或对某财产的执行。
事实和理由
详细阐述异议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或不当的具体情况,以及为何该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。
证据材料
提供支持异议请求的身份证明材料、争议财产权属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、本案执行裁定书等。
结尾
异议人签名或盖章,注明日期。
法律依据
执行异议申请书应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出。例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零四条,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的,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。
提交方式
异议申请书应提交给执行法院,并确保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,以便法院能够及时通知异议人有关异议的处理结果。
注意事项
异议申请书应当简明扼要,实事求是地陈述事实和理由。
提供的证据材料必须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。
异议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,以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申请被驳回。
执行行为异议申请书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,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,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。